千万级奖金鼓励港航企业做大做强
厦门港集装箱吞吐量2021年首次突破1200万标箱,全球排名第13位,创历史新高。
如果厦门港年吞吐量增长3%以上,与外贸集装箱业务相关的港航企业根据贡献大小可以获得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近日,《厦门港集装箱发展扶持政策(2022-2024)》(以下简称《政策》)及相关实施细则出台,涵盖近十大类业务。
厦门港务局表示,该政策将锚定建设世界级港口的目标,做大做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推动厦门港高质量发展。政策将主要支持外贸集装箱、陆港集装箱量、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创新物流业务、省外重箱量、内部支线业务、船公司在厦门注册办事处或分支机构的特殊贡献。重点是充分发挥财政扶持资金效应,促进厦门港集装箱吞吐量持续增长。
鼓励外贸集装箱码头企业加快发展集装箱业务。
政策支持香港外贸集装箱码头企业的集装箱量增长,码头企业通过补贴和奖励鼓励航运企业。这种支持分为四个档次,即按照当年香港集装箱量增长3%、3.5%、4%、4.5%的情况,分别给予相关企业共计3100万元、3350万元、3600万元、4150万元的补贴。
支持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和开展“蓝色公路”服务的企业。
根据《政策》,对厦门港集装箱吞吐量做出重大贡献的船公司注册办事处或分支机构,一次性获得50万元至400万元不等的特别贡献支持奖励。
该政策还明确继续支持“蓝色公路”枢纽支撑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对开展“蓝色公路”服务的航运企业给予相应支持,以保障厦门港水路中转业务的畅通。
鼓励集装箱供应向厦门港聚集。
该政策进一步鼓励集装箱货源向厦门港集聚,增强厦门港的腹地辐射能力。如省内东部地区陆路口岸增量奖励50元/TEU,省内西部和北部地区陆路口岸增量奖励200元/TEU,省外陆路口岸增量奖励350元/TEU。对国际中转出口集装箱拼箱给予200元/TEU的支持;对厦门港水路到达、水路提升、重型集装箱运输给予存量奖励50元/TEU、增量奖励150元/TEU。
对厦门港外集装箱进出口量超过1000标箱的重点货代企业或货主企业采取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阶梯式补贴模式;而外贸支线的量会以超额累进的方式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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